38人都是找同一家中介公司办理公租房,其中21人交钱后,中介迟迟不给办理;17人入住房屋大半年,突然被房东告知,入住的其实通过中介出租的房屋。
2022年7月,西安市民白先生接到一通虚拟号码打来的电话,“对方称是金住易建的客服,能够低价、高概率帮办理公租房,而且可以让我们任意选房子,这让我很心动。”他说,客服还告诉他,只要来公司签完合同,公司就可以帮他走完办理公租房的所有手续。
白先生添加了金住易建客服的微信,“微信显示对方是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企业账号,对方也明确告知了线下办公地点。”白先生说,他担心线上办理容易被骗,所以专门去了一趟金住易建公司,“公司在高档商业楼里办公,规模很大,这让我一下就打消了顾虑。”同年7月11日,白先生与金住易建公司签订了一份《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》,上面显示所办理的房屋坐落于“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”,面积为37.5平方米。租赁期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,共计36个月,租金为每月730元。
近日,与白先生见面时,华商报记者注意到,合同上并未注明“保障性住房”或“公租房”字样,就是一份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。白先生说,“我签合同时也注意到了,想着毕竟是违规办理,肯定不能明写,而且中介提供了一份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确认书’,我就觉得这不会有什么大问题。”他说,虽然合同内写的是住房面积为37.5平方米,但实际上他入住的房屋面积71平方米,而且中介说算下来房租每平米只要10元,住够3年还可以返还65%的押金,即19500元。
2022年9月,金住易建公司通知白先生保障性住房已办好,“我来公司收房后,对方询问我在哪个区居住,并给我拿出了所在区域内的近10个小区供我挑选,我查询地图后选择了离我最近的中环国际城小区。”白先生和客服的聊天记录显示,房租为公租房的收费标准,72平方米的房每月租金740元,每月房租打到中介指定的账户上。而白先生给该公司交了3万元押金。
2023年7月,金住易建公司突然告知白先生,房屋房东已经和公司停止合作,若白先生想继续居住,可与公司重新签订租房合同。“我办理的是公租房,中介让我入住的也是公租房,现在给我说突然出现了个房东?我不能理解。”白先生随即来到金住易建公司询问情况,对方称可退费,可截至7月18日仍未退款。
采访过程中,白先生拿出此前金住易建公司用作宣传的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确认书”照片说,他当时签合同时,完全被低价房租蒙蔽了,竟然没有注意到这个所谓的文件是假的。记者看到,此文件的抬头、盖章单位均被抹去,但细看便可发现文件并非西安本地的,而是“绍兴市越城区”。
李女士于2022年9月找到金住易建公司办理公租房,交了30000元押金和10000元手续费,在签完《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》后,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,上面显示,“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出租人3万元人民币……承租人每月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每月支付730元基础租金”。
同年11月5日,金住易建公司称公租房已办好,可随时搬入中环国际城小区居住,“房租是按照公租房的标准交的,房子一共71平方米,因此每个月只产生730元房租。”李女士说,她一直以为自己住的就是公租房,直到2023年7月,突然有一位自称房东的男子上门告知她说与中介终止了合作,要求李女士考虑搬离。
对于房东的说法,李女士感到很疑惑,“我租的是公租房,为啥会突然出现房东?”7月10日,李女士去找金住易建公司要说法,却被告知只能进行退费处理,随后提供了一份《退款协议书》,上面显示,“甲方向乙方退房屋选装购买产品经费和房费加杂费(扣除居住期间房租,物业水电费,房屋折费)”“双方均不得在媒体(包括但不限于电视、电台、报纸、刊物、网络平台、微信、微博、自媒体等)上就该争议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。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。”
对于金住易建公司的处理方式,李女士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,但在她和公司负责人争论时,警方来到了现场进行调查,“中介被带走后也一直没有给我说应该给我退多少钱,退款协议我也没签成。”她说。
中介公司办公室内有“培训线时许,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唐延南路绿地智海大厦18楼的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。
拿着合同的男子称姓高,也是被金住易建公司以“能办理公租房”为由吸引过来的,但直到现在没有见到房子也没有退款,“中介公司一直称自己没钱,现在退不了。今天我们碰到了中介公司的大股东,现在正在办公室里和我们进行谈判呢。”
在高先生的带领下,记者通过侧门进入到了金住易建公司内部。“这个公司已经有跑路迹象了,电脑和主机这两天都搬走得差不多了,生活垃圾是我们留下的,我们已经在公司蹲守两天了。”高先生说。
公司董事办公室内,有38位给公司交钱却未能办理公租房的市民。记者发现,他们手中拿的均为制式合同,合同内并无任何“公租房”“保障房”字样,并且租房地址均为雅荷紫金阳光小区。此外,他们都给被公司交了从3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押金,少部分人还被“客服”收取了代办手续费。其中21位市民表示,他们自从给公司交完钱后,就一直没得到回复,“有些人至少还享受了几个月其他地方的公租房,我们这21个人是连房子的影儿都没见过。”杨先生说。
7月15日,在公司办公室,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大股东霍某称,公司不是不给退费,只是现在没钱,“我们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的三房东,二房东将雅荷紫金阳光小区一房二租了,导致我们跟二房东间有官司,所以得等到官司打完之后才能给退费。”他承诺,30天之内会把钱退完。
就此情况,记者致电未央区住建局,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,从未接到过任何公司递交的公租房申请,建议被骗人员尽快报警。她介绍,各小区是否有公租房,在小区建设时就已经确定了,绝不可能由任何人或任何机构在建房后申请,此外,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也只能由市住建局进行,“区住建局从来不受理公租房的申请,仅仅是做资格审核工作,如果个人需要申请公租房,那需要向市住建局申请,由市住建局审批。”工作人员强调,办理公租房无中介、无代办、不收费,任何代办机构都是诈骗。
华商报记者了解到,已入住所谓“过渡性住房”的17人中,绝大部分都以为“过渡性住房”就是金住易建公司给他们办理好的“公租房”,直到房东让他们搬出房屋时,他们才得知自己住的是“私人房产”。
记者在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到,目前西安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有三个档次,以两人家庭为例,若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29元,则公租房租金为2.89元平方米每月;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058元的,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72%执行;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828元的,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90%执行,以高新区为例,其公租房的平均价格为15元平方米每月。“如果这个收费跟公租房的收费不符,我们也不会误以为自己入住的就是公租房小区。”有人说。
房东王先生表示,他只是把房屋挂在了网上出租,没过多久就有人联系他说是中介公司,可以帮他快速把房租出去,王先生提供的《房屋租赁居间合同》显示,甲方为王先生,乙方为张某,租期从2022年11月4日起,至2025年11月3日止,房租为每月2000元,押金为一月租金2000元。“张某是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一个股东,签订合同后,我都正常收租,但今年7月时中介公司停止了给我打款,我询问后张某称房屋不租了,2000元的押金也不要了。”房东说。
房东李华(化名)介绍,她的情况和王先生的类似,也是张某和她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居间合同》,只是转款方是陕西金筑尚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。记者查询该企业的信息,发现该企业曾于2022年9月5日,就因“在未取得《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》前,擅自以‘社会保障性租赁租房项目’名义对外开展商业宣传。”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虚假宣传违法行为,罚款300000元。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的电话,均无人接听。
7月18日中午12时许,记者联系上了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大股东霍某,询问杨某的情况。霍某称,“杨某管着公司的运营和财务。”
记者询问,“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”和“陕西金筑尚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”有无关系?霍某称,这是两家公司。既然是两家公司,那为何公司的运营和财务被另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掌管?霍某改口称,“我不知道,具体的你问杨某吧。”